張貼日期: 2026-08-27 09:36:07 點閱:19
壹、依據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」及「彰化縣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」
辦理。
貳、注意事項:
一、評量範圍以該學期教學內容為原則。
二、除有不可抗力因素外,逾期未參加者,視同放棄補行評量之機會。
三、本次補行評量對象為學習領域學期成績未達丙等(六十分)之學生。
四、依規定補行評量及格者,該學習領域成績以六十分計。
五、實施日期及地點:115年9月3日(四)下午15:20於各班教室依序辦理語文、數學、自然、社會等。
六、補考試題題庫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公佈欄,請提醒貴子弟事先留意準備,以期補考及格。
參、檢視 貴子弟入學以來各學期八大學習領域成績平均,貴子弟有部份領域未達及格標準,特予此
通知書通知家長及 貴子弟,敬請家長共同協助督導學生課業學習,以期 貴子弟補行評量順利,
達到成績及格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