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務處 / 張貼者 生教組長
張貼日期: 2026-02-06 15:18:30 點閱:52
說明: 一、依據交通部115年2月2日交運字第11550009076號函辦理。 二、旨揭規則第39條、第39條之1、第52條、第55條之2、第133條,定自115年1月31日施行;第51條、第71條至第76條、第144條,定自115年3月1日施行。 三、檢送上開函文、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部分條文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條文)、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