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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立彰安國民中學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...114年8月29日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

類別:教務處 張貼者:註冊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5-08-29 11:34:16 點閱: 629 (960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114年 8月 29日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

增訂貳、違規處理要點

二十、考生答案卡(卷)班級、座號、姓名等欄位空白或畫記錯誤者,該科考試分數扣2分;答案卷、寫作測驗、數學非選擇題型作答用筆未使用「黑色墨水的筆」者,該科考試分數扣2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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