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6-26 11:25:37 點閱:20
依據:
114年6月18日彰化區免試入學競賽表現項目採計審查會第11屆第1次會議決議
114年6月20日彰化縣政府府教學字第1140243930A號
114學年度縣級競賽採計項目,適用自115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,競賽應於115年4月24日(星期五)前辦理完畢,競賽活動成績應於115年4月29日(星期三)前公布,且應於115年5月1日(星期五)前繳交競賽活動成績證明至國中端,始得採計。
本案同步公告於彰化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(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chc.edu.tw/k1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