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11月15日府教特字第1130445564號函
為鼓勵本縣國民中小學優秀畢業生,肯定學生學習表現,並注重多元價值,培養其健全人格及優良學風,特訂定本計畫,請各校積極替學生爭取113學年度縣長獎各類獎項獲獎資格。
給獎計畫詳見附件
張貼日期: 2024-11-18 09:47:21 點閱: 3157 (315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11月15日府教特字第1130445564號函
為鼓勵本縣國民中小學優秀畢業生,肯定學生學習表現,並注重多元價值,培養其健全人格及優良學風,特訂定本計畫,請各校積極替學生爭取113學年度縣長獎各類獎項獲獎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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