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7-07 08:48:52 點閱:29
一、依據
彰化縣政府115年7月3日府教學字第1150261784A號函
115年6月29日彰化區免試入學競賽表現項目採計審查會第12屆第1次會議
二、115學年度縣級競賽採計項目,適用自116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,競賽應於116年4月23日(星期五)前辦理完畢,競賽活動成績應於116年4月28日(星期三)前公布,且應於116年5月3日(星期一)前繳交競賽活動成績證明至國中端,始得採計。
三、另,有關彰化縣學校網界博覽會鄉土專題研究網站製作比賽(配合全國學校網界博覽會辦理)將於116學年度起不列入彰化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。
本案同步公告於 彰化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(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chc.edu.tw/k1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