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務處 / 張貼者 註冊組長
張貼日期: 2026-06-02 15:06:03 點閱:18
一、依據 彰化縣政府115年6月1日府教特字第1150211380號函 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115年5月15日(一一五)顱基字第020號函 二、 檢附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 三、 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案承辦人:林逸舒社工,電話:04-22381740分機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