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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-「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」第十二點附件七,修正發布令、修正後規定

類別:教務處 張貼者:設備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6-02-05 09:41:01 點閱: 216 (1319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 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5年2月2日科實字第11502000612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本案電子檔逕至該館科展資訊管理系統(https://twsf.ntsec.gov.tw/Article.aspx?a=36&lang=1)下載。
三、 請詳閱實施要點修正對照表。
四、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該館實驗組吳聖慧研究助理,電話:(02)66101234分機1509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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